根据《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》(交运规〔2019〕12号)、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等三个指南的通知》(交办运函〔2019〕1391号)和《关于推动我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豫交文〔2021〕72号)要求,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对申请企业进行了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,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。
1、中铝物流集团中部国际陆港有限公司(郑州)
2、河南鑫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郑州)
3、河南豫煤数字港科技有限公司(郑州)
4、河南交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(郑州)
5、河南省中小企业上市服务有限公司(郑州)
6、郑州发投物联科技有限公司(郑州)
7、新安县豫资物流科技有限公司(洛阳)
8、河南港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(洛阳)
9、平顶山市嘉韬科技有限公司(平顶山)
10、新乡市中誉鼎力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新乡)
11、林州市豫林汽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(安阳)
12、许昌万里物联科技有限公司(许昌)
13、杭锦通三门峡环球物流科技有限公司(三门峡)
14、河南天实物流有限公司(周口)
15、河南龙成慧通科技有限公司(南阳)
16、南阳安泰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(南阳)
17、南阳易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南阳)
18、济源国泰物流有限公司(济源)
19、河南源耀物流科技有限公司(济源)
20、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(漯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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